我与女友同居期间,女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为处理此事她父母拿出了20万元,后来她给其父母书写了一份欠条,并要求我们两个签名,我当时考虑她在怀孕,不想惹她生气,也想与其共同生活下去(那时她已有分手的意思),我就违心的在欠条上签了名字,我签了字后她就将孩子流掉并提出分手, 要求我还款。
请问我有义务偿还此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