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2011年4月12日受工伤的,双小腿骨折,左小腿截肢。
现在左小腿内还有钢板未去,还有一点露骨头的伤口不愈合,所以没能装上假肢,他的医疗期已满是24个月,这期间是我护理(我是本单位职工)单位给我发工资,可现在单位说医疗期满就不给护理的了,可我丈夫还要拄双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请问是工伤期满就不给护理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