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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突然卖掉房子,然后不回家,我可以理解为遗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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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0935什么是编号?

对方突然卖掉房子,然后不回家,我可以理解为遗弃吗?

如果对方突然卖掉房子,我也知道,但是对方卖掉的房款一直未公开,但是最近涉及到离婚,就突然不回家,不交谈,不过问孩子。

我可以理解为遗弃吗?这种情况我如何追讨那个房款,我该做些啥?

补充说明:
婚前他家出资,写他名字的房子,跟我是说,卖掉现在房子,给孩子换个学区房,我就同意了,没在意,但是房款他就说要做股票,一直没给我,现在遇到离婚问题,我该如何取证他的股票账户多少钱,或者盈亏问题呢?
咨询者:fa466543天津
[咨询时间:2013-05-0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5-06 15:29
赵井燕
不能认定遗弃;若房屋为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赔偿。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5-06 22:23
张鹏
既然是婚前对方的房子,属对方婚前财产,即使房子没卖你也无权分割。另外对方现在有矛盾不回家不属于遗弃,正常离婚即可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5-07 23:12
单薇
房子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没有权利分割。当然你可以调查股票账户,前提是你知道在哪里开的户。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3-05-08 16:06
赵红文
一般不构成,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5-08 21:26
齐志龙
很难认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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