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房产是北京的,为男方所有,女方非北京户口的情况下,离婚后房产能过户给女方吗?
还有,听说如果房产过户之前如果是夫妻一方所有,过户时属于赠与,要收2%的契税。
那如果女方是非北京户口,离婚前能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变成共有财产吗?这样离婚的时候是不是可以避免交契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