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很急! 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买卖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9956什么是编号?

很急! 未还清贷款的房屋买卖

您好!我是西宁的一位市民。我准备买一套2007年4月的房子,总价38万,由于卖方想合理避税,所以我们约定2年半以后过户,即卖方的房产证满5年再过户,(目前他的房子还做抵押贷了按揭贷款)现在他要求我首付20万,2年半以后我拿剩下的18万和他一起去银行办理他的银行解压手续,把房产证拿出来再给我过户!

我想咨询一下,他的房子现在还在做按揭贷款的抵押,他是否有买卖这套房屋的权利,我们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他在2年半中间反悔或不给我过户,我怕他主张因为房子在银行做了抵押,所以我们的合同无效。

我现在咨询了,公证处不给公证,银行应该是不同意他转让抵押的房子,这样也就是抵押权人不同意,那我们在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写清楚如果他不及时还银行的贷款,我可以用剩余的房款替他还贷款,然后起诉他,要求他跟我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我打官司的胜算大吗?因为我上网查资料说,“《物权法》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站让抵押财产,但是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除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我们在不损害抵银行利益的情况下,我们签订如果他不还贷款我换贷款,我们的合同是有效的,是吗?

我现在担心我贸然把20万给他了,他反悔或死亡,我人财两空。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稳妥一些? 谢谢您!

咨询者:fa127648青海
[咨询时间:2010-07-3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红旗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081099
积分:204
]
回答时间:2010-07-31 21:37
刘红旗
即时付款即时过户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7-31 22:10
刘子若
房屋买卖是要式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已经钱房两清,都不能算作是全面完成了房屋买卖行为,而是必须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做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才能算是完成了交易行为。我认为你有两种选择方式,一是将购房款一次付清同时到到房管部门办结过户手续;另一是先交20万,到银行将按揭手续转给你,由你承担按揭,同时进行房屋过户。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