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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这种理由克扣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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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9524什么是编号?

以这种理由克扣工资合理吗?

我是某酒店的兼职人员。我是某酒店的兼职人员每天4个小时工作时间。我是某酒店的兼职人员每天4个小时工作时间前几天有桌客人押金1000元。

消费400元由于喝多了没有买单直接就走了。消费400元由于喝多了没有买单直接就走了经理说这种情况和跑单是一个性质。

要我们三个负责这区的服务员平均赔偿这400元。要我们三个负责这区的服务员平均赔偿这400元经理说如果客人没留有押金是不是就跑单了?所以就别提客人留没留押金。

我们没有签合同去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受理。

还有一件事。还有一件事服务员a要离职。还有一件事服务员a要离职服务员b看服务员a离职了自己也想离职。

经理就认为是服务员a诱导服务员b离职。经理就认为是服务员a诱导服务员b离职硬是扣了服务员a500元钱。

我想咨询 没有签合同是不是就不能制止这种侵权行为了吗?

咨询者:fa12734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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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7-29 23:21
刘子若
不合法,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张仁东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36246110
积分:3740
]
回答时间:2010-07-30 06:52
张仁东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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