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远方表弟今年18岁,他购买一个做广告的成人情趣娃娃玩具,我觉得那对他没有好处,于是把情趣娃娃要了过来,把购买时所花的钱给了他。
想咨询三个问题:
一,他购买时是装在不透明的黑袋子提回家的,(从计生用品店里买的)没有人看见,他只是在家里用了一次,并没有惊扰任何人,他的行为违法吗?
二,我拿到玩具后先在自家卫生间焚烧,发现气味太大后决定抛弃处理。
我焚烧的行为违法吗?抛弃处理会不会间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