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婆20年前因老公死后带着两个儿子改嫁到从化市,我家跟她是亲房,有两块屋地,一块是她把我家的地卖给别人(别人还有一分合同)然后换一块地给我家,还有一块我妈看她走后用来种菜,同屋的人要我们就都不给,几次与同屋的人吵才,在上面也种了有水果,但今年我叔婆回去扫墓,把两块地卖给别人了,卖时我妈也不知,等到知时,已经写了合同付钱了,我的果树也没有赔。
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