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原则上按照户口进行分配。
晓雨律师
QQ:970836185
晓雨律师
QQ:970836185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城里打工。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城里打工拥有1986年二层楼房的建房许可证。
分家时二层楼与弟弟共用。分家时二层楼与弟弟共用1995年因多方原因我外出时把房子转让给了弟弟。
如今因拆迁,弟弟以签了安置房的协议(未分到户,今年10月完工)。
开始我向他要求买回一间他不同意,现房子已拆,因他面积有的多,经兄弟再次协商决定:弟弟承诺将楼下一间20平米的房子归还给我所有,面积从弟弟的拆迁房中扣除。
根据村委公告得知所造的安置房幢数超过了所需安置农户的总数,拥有“建筑许可证”和弟弟"承诺书"的我已向村委和街道领导提出申请,要求安排我一套多余的安置房,街道领导说太迟了不同意。
我该怎么办?非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吗?能胜诉吗?(我不想如此,如要诉讼,那到结案房子早已分完,多余的也可能拍卖了)。
恳请律师赐教。恳请律师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