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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建筑工地上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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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806什么是编号?

私人建筑工地上的事故责任

农村的张三家修建房屋,将该工程承包给李四,在房屋修到三楼时,李四的工人在用小型塔吊把砖从一楼往三楼吊的时候,砖块突然掉下来许多,把正在楼底洗衣服的张三头部砸伤,造成张三头部轻微骨折和轻微脑震荡,到医院花了将近4000元医药费。

请问律师这个医药费该由谁出?另外,如果李四在吊砖之前给张三打了招呼,叫他不要在下面洗衣服的话,责任该怎么样来划分?谢谢!!

咨询者:fa126621四川
[咨询时间:2010-07-2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7-22 20:54
杨汉卿
李四与张三是承揽法律关系,因施工造成张三受伤,是因李四未尽到施工安全保障义务,此责任应当由李四承担。李四的工人若没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承担责任。张三只能向李四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2
王晓雨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0
积分:466
]
回答时间:2010-07-22 20:53
王晓雨
向法院起诉。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7-23 07:50
喻远军
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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