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醉酒后与他朋友发生争执,结果用刀割伤了他朋友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致使被伤者无名指被截指,事后我朋友自首了,被伤者也起诉了,现在已经拘留两个月了,法院又说这事证据不足,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安局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