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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药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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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4019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医药费纠纷

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开车撞了行人,交警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

前期医疗费用由我垫付,花了6万多,后期对方又花了11万,共计17万。

伤残等级还未鉴定,现在对方到法院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要求我或保险公司再支付2.5万元,请问这一请求是否合理?

补充说明:
请问太原市城镇居民在2012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致残,十个伤残等级分别赔偿多少钱?
咨询者:fa451580山西
[咨询时间:2013-04-1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17 21:50
魏国鹏
你已经赔偿了,其余的钱应该由保险官司赔偿,你没有赔偿责任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王燕军律师
[地区:山西-晋城市
手机:13835654936
积分:519
]
回答时间:2013-04-18 13:43
王燕军
需等伤残等级下来才能确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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