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我公司一名农民工在中午下班后,突发脑溢血,公司急忙送医院抢救,并垫付了医药费等,经治疗,该员工已经生活基本自理,但不能再工作。他家人现在提出,要求公司负责他的工作和以后的生活。
他在医院的缴费单据一直没来公司领取,去年还有2个月的工资也没有领取。经核算,公司给他垫付的费用正好和他的公司数额相差无几,单据也复印了一份交给他。
这种情况,请问专家,公司该负责他的以后生活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