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在06年出车祸了,当时单位只给了孩子每月80元的生活费到十八岁,单位没给现金,说没钱,我接过爱人留下的门市(单位的房,当时他下海了)所给的生活费都是按房租扣完的,这些年来我自食其力没给单位添麻烦,可现在单位以30年的期限包出去了,听说收回现金650万呢,职工全部安置,我的孩子还在上学,我就想问问单位应不应该给我们点补偿呢?希望等到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