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2905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离婚后 发现男方有一辆别克轿车价值七万 有一个租赁的家具档口货物价值七万 现在我有购买轿车凭证的复印件 可以起诉财产分割吗。

咨询者:fa449887辽宁
[咨询时间:2013-04-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银勇律师
[地区:重庆-永川市
手机:13883320517
积分:2843
]
回答时间:2013-04-13 08:46
刘银勇
可以起诉财产分割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04-13 09:17
陈奇斌
共同财产均分
尹志明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450298
积分:461
]
回答时间:2013-04-13 09:54
尹志明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应该在知道情况两年内提起诉讼。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