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我起诉与妻子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合,已分居5年,庭审中我的妻子不同意离婚,因此,2012年11月法院以不符合离婚条件为由,驳回起诉,判决不准离婚。
今年5月我准备二次起诉离婚,此案涉及价值近二百余万元三处房产的分割问题,无债务,子女扶养等问题。
1,二次起诉如果被告仍坚持不离,法院是否仍不判离?为确保离婚。我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
2,我想聘请一位在家庭婚姻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律师承包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