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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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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1454什么是编号?

彩礼返还

男方和女方经人介绍认识,后按村里习俗订婚男方给了女方家90000元彩礼、以及各类贵重物品。

后按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领证。后按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未领证共同生活20天后,女方出去打工,放假后没回男方家,直接回娘家了,还说不愿再和男方生活。

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补充说明:
1月24号办了婚礼,2月28日女方外出打工直到4月4号期间没回过家。
咨询者:fa447706青海
[咨询时间:2013-04-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4-05 17:29
赵井燕
彩礼应当返还,有法律依据。
许志君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5080477263
积分:832
]
回答时间:2013-04-05 18:19
许志君
完全可以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
许志君律师
手机:15080477263
QQ:570886460
王延辉律师
[地区:青海-西宁市
手机:13897662828
积分:344
]
回答时间:2013-04-16 09:18
王延辉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你可以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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