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现行婚姻法规定,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属于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她隐瞒婚前的有孩子的事实,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离婚时丈夫不得据此要求赔偿。
2、她隐瞒婚前的有孩子的事实,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离婚时丈夫不得据此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