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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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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007什么是编号?

劳工合同到期

我是2007年9月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三年,到2010年9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补充说明:
像这种类型可以补偿几个月?
咨询者:fa125799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15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0-07-15 10:55
王同林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李山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5966802419
积分:343
]
回答时间:2010-07-15 11:29
李山
可以要求补偿金。
高珩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991343021
积分:146
]
回答时间:2010-07-15 12:08
高珩
如果公司不续签,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7-15 12:09
阎书波
是的。Q Q17240963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7-15 12:39
牛国荣
单位不予续签合同,应该支付从2008年2月到2010年9月的经济补偿金,即2个月工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20 12:52
郭军
你好!

可以得到3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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