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报道,国际影星成龙代言的“霸王”品牌旗下的中草药洗发露、首乌黑亮洗发露以及追风中草药洗发水,经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但具体含量并没有透露。
请问律师,名人不断的代言虚假产品,对这些不负责的商家已经代言人,没有法律方面制裁的规定吗?我们使用过洗发水的人,怎么可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