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案要咨询案情是这样的,原告93年在村委会任职,当时村中有两家因宅基地引起纠纷的户,书记没派原告去处理纠纷的,但原告在晚上9点多自行为两家处理纠纷,在处理过程中,被一家打伤。
而且另一家是原告的亲戚。而且另一家是原告的亲戚现在原告诉村委会伤害其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作为村委会应该怎么应诉。
原告之前已经多次诉讼过。原告之前已经多次诉讼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