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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是职务发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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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9197什么是编号?

关于是否是职务发明的问题。

假如一个开发工程师在电器厂上班,期间自己申请了发明专利(并未利用工厂的物质条件),此专利是一个全新的市面上没有的产品,不过是利用现有技术的(此技术并非这家工厂的核心技术),此专利产品和这家工厂的业务有一定联系,同属于小家电行业。

那么这个专利算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谢谢!

咨询者:fa444137广东
[咨询时间:201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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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3-03-25 12:12
张龙飞
不属于职务发明
陈奎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400-817-8888
积分:133
]
回答时间:2013-03-25 19:41
陈奎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而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所以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无从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欢迎你来电或者留言告知详细案情。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3-25 20:13
李翠英
不属于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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