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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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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8933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

您好。您好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您好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男方购买房子,口头赠与女方,房产证只有女方的名字。

买房时间在婚姻登记前,办理房证在婚姻登记后。

结婚15年,现女方因为男方15年来拒绝向女方提供经济收入情况,男方把收入都给了其母,感情破裂,欲到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是公务员,男方是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女方是公务员,男方是私营企业法人代表女方主张孩子由女方抚养,房子归女方一人所有男方付孩子抚养费。

法院将如何判决?

咨询者:fa443686辽宁
[咨询时间:2013-03-2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源朝君律师
[地区:辽宁-阜新市
手机:15141825567
积分:6203
]
回答时间:2013-03-25 15:13
源朝君
房屋为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均分,孩子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早已注定,我只能在荆棘中采拾鲜花。 重要的是,要对胜利和信念充满执着。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3-23 16:17
赵井燕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一般等额分割;孩子抚养问题若双方不能协商,则由法院判决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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