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由于孩子上学原因不得不转走妻子和儿子,女儿三人户口,且本人在承包土地期间没有少交国家一份钱的农业税,也未违反签订的合同规定。
并且没有享受到城市有关待遇。并且没有享受到城市有关待遇现个别地方户主要求我把三个人口的土地转与他人。
我想请教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保护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