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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共同房产由一方转让于另一方,需要交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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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8796什么是编号?

夫妻协议离婚,共同房产由一方转让于另一方,需要交什么费用

夫妻共同拥有的两套房产,每个人名下一套,如果一人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对方,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咨询者:fa443476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22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3-22 20:55
魏国鹏
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不需缴纳税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斌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488885002
积分:816
]
回答时间:2013-03-22 22:23
刘斌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3-22 23:03
牛国荣
过户到对方名下,不改变夫妻共有性质的情况下,不需要交纳税费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3-03-23 09:25
刘潮生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3-23 10:49
赵江涛
限购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3-23 16:57
刘子若
如果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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