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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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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8630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割

我父亲是再婚,父亲毎月从工资中拿3000元给后妈作为生活费,余下的工资自用或贴补自己的子女。

现我父亲要离婚,后妈要求我父亲将婚后全部工资余额交出,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合理吗?

咨询者:fa443185重庆
[咨询时间:2013-03-2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郭光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980666810
积分:214
]
回答时间:2013-03-21 23:12
郭光
交与后妈的3千元也参与分割。
罗小平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35401911
积分:924
]
回答时间:2013-03-22 12:34
罗小平
可以不用理会你后妈的,可以联系本律师为你父亲处理离婚一事。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3-03-23 09:35
刘潮生
如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宰宇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5002325303
积分:2360
]
回答时间:2013-03-25 08:29
张宰宇
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后妈的收入也应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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