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变卖做生意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吗
对方婚前有一处房产,在婚后商量卖掉一起做生意,但是这笔钱对方一直四处投资做生意,俩人分居10个月,现在打算离婚,对方称做生意赔的钱,要我承担,请问这笔钱是否需要我承担吗,承担多少呢。
补充说明:
还有,婚后对方由于身体原因,做过几次手术,期间产生的费用我们双方各有支出,卖房的钱,我也没有用过,只是对方在北京投资开公司,不到半年就去外地投资做生意,所有资金我本人不知道去向,本地的公司一直由我代为管理,现在感情已经破裂,我提出离婚,对方要求我来承担亏损,我觉得不合理。请问我需要为此承担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