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名下的一处房屋被我的亲戚给卖掉了,而当时在房产开据的所谓的买卖协议也不是我本人所下的名字,现在房屋产权证上依然是我的名字,我就想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要回我的房子,我要是起诉的话,我亲戚会承担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