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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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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7567什么是编号?

家庭暴力

常年遭受丈夫殴打,亲戚朋友多次调解不管用,又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协商离婚又不同意,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该怎么办?要是离婚的话,孩子怎么办?(两个男孩,大的13岁,小的5岁)。

咨询者:fa441447山东
[咨询时间:2013-03-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许志君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5080477263
积分:832
]
回答时间:2013-03-16 17:05
许志君
对于家庭暴力的证据,一方面可以让亲戚或者村委会出证明,当然证据的效力是比较低,特别是亲戚的证明。若是正想要有证据,也可在丈夫殴打时报警,这样警察会有询问笔录,这可作为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当然,这种方式,不是很推荐。
想离婚,可以用感情不和的理由,起诉到法院,通常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判决后,半年后在起诉,法院就会判离。
对于孩子,在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十三岁的,法院会首先征询孩子的意见;五岁的孩子,会考虑孩子的生活习惯,例如经常跟母亲在一起,或者父亲在一起之类的。
具体的欢迎来电垂询,1508047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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