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证据确定,则涉嫌猥亵犯罪。
今天我父亲被人告猥亵罪,经过是这样的。今天我父亲被人告猥亵罪,经过是这样的我妹妹有个朋友,在12-13岁左右,今早来我家找我妹玩,正好我妹妹跟我妈妈出门去离家不远的医院吊针,那小女孩问我爸爸我妹妹在那去了,我爸爸说我妹妹在家里面的,就是后面的房间里,等那个小女孩进了那个房间我爸爸把门关上用被子把小女孩盖住,然后伸手到她衣服里面到处摸,然后我妹妹突然回来,这小女孩拉着我妹妹出去,然后哭着给我妹妹说经过。
然后她就回家给她爸爸说,她爸爸才到警察局报案的。
以上就是小女孩给我妹妹说的话。以上就是小女孩给我妹妹说的话请问这样算是猥亵罪吗?或者其他什么罪?我爸爸身体也不好,脑血栓半身瘫痪,虽然现在可以到处走动了,但是我们好多人都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情。
而且这件事发生就只有我爸爸跟那个小女孩清楚事情的经过,现在就只有那个小女孩一方的述词。
我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