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诡闺蜜她的老公跟她闹离婚已分居2年(有一小孩,目前闺蜜一人带着),可最近她老公的爸爸说她的老公有抑郁症(没听说吃药,也没上医院看过病,没有诊断证明),现在她的公公想将她老公强行送去治病,好像听说要去精神科方面的医院。
她的公公要让她写一份委托书,想咨询一下,现在已经分居2年了,正要对离婚事件做处理,需要写委托书吗?这份委托书对离婚有影响吗?还有如果她老公确被送去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的话,离婚时是否还要付对方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