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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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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719什么是编号?

执行情况

朋友的父亲跟人合伙做生意赔了钱,其中两个合伙人现下落不明,债权人起诉法院后,法院判决合伙人附连带责任,现债权人要求强制执行,请问,法院是否可就朋友的父亲一个人执行全部债务?还有就是朋友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能不能执行?

咨询者:fa125466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7-1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7-12 15:51
程向云
您好,连带责任就是谁有钱,法院先执行谁,丈夫的债务,一般有家庭财产负担。执行完毕后,连带责任人再找其他被执行人索要不属于自己负担的部分款项。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07-12 16:40
田国军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所谓连带责任是指,法院依申请人申请可以先执行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执行完后,连带责任人再找其他被执行人追偿不属于自己负担的部分债务。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12 17:39
魏国鹏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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