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欠据可以退还给你。
十年前一公司欠我的钱.没有钱还.后来公司的经理把他公司的一个叫王佑国的销售人员带到我家.经过协商.他把公司写给我的欠据拿去抵他欠公司的钱.他再写个欠条我.并承诺半年还钱我.过了2个月他还了我2千元.以后不还钱.一年后我只有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他要连本付息还钱.在法院执法中又还了2千元.到现在十年了就再也没还钱.去年我要求法院再强制执行.可王佑国说公司欠我的那个欠据还在他手里.他可以把这个欠据还给我.我想问当时协商是还钱我.法院判决也是还钱我.而公司现在也倒闭了.请问他现在是否可以把公司的原欠据退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