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个亲人他在02年修了一栋四层的楼房,
属县城外的集体土地房,他是本地人,现在由于要用钱,
他想卖给我们一层,我想请问各位专家懂法律的,如果要买,
这合同怎么签才能终身受益,?因为是亲人,也不想以后有
什么纠纷矛盾!
如果到时撤迁,我们又能不能得到赔偿?赔偿又是怎么赔的
?因为他们这里不久将来有可能要撤迁,
这合同又怎样写?才能受法律保护!
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