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委托律师维权处理。
我家有个邻居精神病阿姨,他们有个儿子,在这个孩子上小学的时候这个男的搬出去住了,没有离婚只是分居,十几年来都是孩子的姥姥拉扯小孩跟女儿的,十几年也没有给过抚养费,就在2012年的时候老奶奶检查出癌症去世了,找到男方后男方不愿意照顾她妻子,还埋怨这个埋怨那个,不愿意给钱也不愿意照顾有病的阿姨。
这样怎么做才能让男方去承担起他的责任。这样怎么做才能让男方去承担起他的责任如果还是不愿意能不能讲他告上法庭呢?法律会保护这对母子吗?听别人说可以给男方销户镇府给这个孩子救助费是有这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