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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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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412什么是编号?

违法强拆行政诉讼

律师,您好!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区政府,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强制拆迁原告住宅的行政行为违法。

而法院经过调查,是镇政府实施了强拆,提供了一份区政府的责成镇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请问:

1.区政府和镇政府应同为被告,是否?区政府的指使他人违法的行为法律上如何说法?

2.因为强拆,把人拉出去,抬出去,这些强制行为是否同一的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另外再说?

咨询者:fa437958浙江
[咨询时间: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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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徐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511582016
积分:2311
]
回答时间:2013-03-08 11:47
徐勇
可以把区政府和镇政府作为共同被告,对于强拆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是代表其所属的政府部门的,除非其严重超出了履行了行政职务的行为,否则不用单独起诉实际强制执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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