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离婚后才知道他在婚内有了第三者,我与前夫摆完酒席共同生活不到一个月,他就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离婚,在与他协议离婚时我曾质疑他有了第三者,但是他不承认,只说是与我性格不合,并赔偿2万元给我。
如果我掌握他在婚内与第三者联系的证据,能否对他提出精神赔偿,当时我家摆了45桌酒席,摆酒前前夫明明己有离婚打算,却不阻止酒席的举行,是否己对我的名誉构成了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