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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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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5193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

性格不合感情不合家庭暴力男方还要女方归还彩礼我要离婚男方生理上有问题确隐瞒事实。

咨询者:fa437603河北
[咨询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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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13-03-04 21:46
吴远国
返还彩礼是有适用条件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3-03-04 21:57
姜昱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您可以做参考是否符合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3-05 09:44
闫建秋
如果夫妻感情却是破裂,可以协议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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