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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再提出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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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951什么是编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再提出的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再提出的民事诉讼,主要是关于后继治疗费用等,诉讼状何时上交?此外除了后继治疗等费用还能索要哪些费用?

咨询者:fa437198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0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3-03 19:43
李建成
赔偿参考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3-03 20:02
刘子若
应当包括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3-03 20:27
赵江涛
要看伤情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3-03 21:22
牛国荣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应在公诉阶段递交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3-03-04 10:58
阎书波
需要计算,建议找律师详细处理。Q Q24976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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