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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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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755什么是编号?

同居咨询

我与女方同居一年未办结婚证,生有一子,现解除关系我能要回之前给女方的彩礼钱吗?三金是男方购买但姓名是女方,我能不给女方吗?如果女方说是自己买的,并且有录音证明在我手里,我不给她行吗?

咨询者:fa436914天津
[咨询时间:2013-03-0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超辉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306455088
积分:1297
]
回答时间:2013-03-02 14:29
李超辉
可以要回彩礼钱。好聚好散三金应当返还。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3-03 11:21
张鹏
可要求返还财产,三金归属看具体证据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3-05 22:08
齐志龙
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返还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3-07 14:54
单薇
可以主张,至于你说的三金,要看你的录音证据能否证明你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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