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朋友两个人一起合伙做生意,他比我比投入2万元,然后公司一直没有盈利,所以没有分红,但当时谈的是他5。
6,我是4。6,我是44,现在我个人不想再继续把公司做下去,留下了电动车一部,房子还有半年的租期,已全付款,货物2万元,请问要怎么处理?我需要再付钱给朋友吗? 如果他一直打算做下去,我是否能把本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