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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亡时,房子分配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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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500什么是编号?

父母未亡时,房子分配不均

父母现在还在世而且目前很健康,我家共4子,三儿一女,我是儿子里的末,但父母把房子给了大儿子,理由是长子长孙,作为我们什麽也没得到,我们也不打算再争取房子,现在房子已过户到大儿子的名下,但问题是若老人以后有任何生老病死的问题,包括墓地等问题我们都不负责,都有房子的继承人一律承担,我怕有后遗症,现在想立书面文字的东西,可以吗,怎么写其中的东西

想请各位帮忙,希望更多的人士给些建议,谢谢。

咨询者:fa436497天津
[咨询时间:2013-02-28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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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3-03-01 09:20
赵英菊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任何时候子女都要赡养老人,即使老人没有财产。至于老人将自己的财产给谁那是老人的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干涉,且其他子女也不能以此为由不赡养老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3-03-01 10:16
张鹏
老人财产,老人可自愿处分,他人无权干涉。老人想给大儿子你挣也挣不到。但不因此免除你的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之后你不承担生老病养,该协议无效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3-03-01 11:44
齐志龙
老人财产可以自由处分,他人无权干涉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3-07 15:06
单薇
不可以。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以任何协议的方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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