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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候因素(起雾)是否归属于合同中不可抗力事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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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4110什么是编号?

天候因素(起雾)是否归属于合同中不可抗力事由之一?

请教一下, 在国际贸易实务上, 采用海运方式运输, 但由于天候因素(例如起雾或海浪太大等)导致船无法如期开航, 抵达目的港时已超过交货期限, 造成卖方无法如期交货, 而造成延迟交货的违约。

请问:天候因素(起雾)是否归属于合同中不可抗力事由之一? 谢谢!

补充说明:
谢谢魏律师的答复。补充提问,若合同上已载明不可抗力事由(台风,地震,水灾,战争),那天候因素(起雾)是否仍算不可抗力事由?
因为买方坚持不更改合同及信用证,我司是担心到时候如果因为天候因素延迟交货,是否能免除延迟交货的违约赔偿?
劳烦您了,谢谢!
咨询者:fa435829台湾
[咨询时间:2013-02-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26 09:12
魏国鹏
天候因素(起雾)这属于人为因素无法预料和避免的,依法属于不可抗力。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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