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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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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673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件

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孩子十周岁以上有自愿选择跟随父母生活吗?如果有自愿选择,为了孩子的心里健康着想(开庭不让孩子露面),可以让孩子做笔录摁手印来证明吗?作为证据让法官来判断。

咨询者:小雪河北
[咨询时间:2013-02-2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2-22 23:30
殷国丰
满十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3-02-23 10:15
刘江
满十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钟明媚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5288992531
积分:791
]
回答时间:2013-02-23 10:45
钟明媚
可以,法官也可以庭后单独征求孩子的意见。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2-23 14:26
闫建秋
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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