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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被人打伤失明,对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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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492什么是编号?

眼睛被人打伤失明,对方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哥哥被人用啤酒瓶砸伤致右眼失明,现在即将进入司法程序,期间对方已离婚,卖房,并且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后拒付。

对方在我们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都有人,事发现场证人证词对我方不利,与事实不符,请问现在是否构成重伤,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医药费怎么要回。

咨询者:fa434768四川
[咨询时间:2013-02-21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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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21 19:36
魏国鹏
你哥哥的眼睛失明,依法构成重伤,对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医药费由对方承担,你应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3-02-21 20:10
喻远军
涉嫌构成犯罪,可及时报案。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3-02-22 16:39
邹伙发
建议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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