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被人用啤酒瓶砸伤致右眼失明,现在即将进入司法程序,期间对方已离婚,卖房,并且支付一部分医药费后拒付。
对方在我们当地公安局和法院都有人,事发现场证人证词对我方不利,与事实不符,请问现在是否构成重伤,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医药费怎么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