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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分手了要我还用过他的钱,我不还,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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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306什么是编号?

前男友分手了要我还用过他的钱,我不还,算犯法吗?

原来和我前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多吧,前前后后各种他帮我买衣服啊、问他要点小零花钱啊什么的,加起来2000出头,现在分手快两年多了,他还在一直问我要,还说已经报案到公安局了,我真不明白这都什么跟什么, 难道不打结婚证就互相一分钱都不能用了吗?我也给他买过东西买过吃的,只是我没算过。

他也没有证据,就唯独有一次我应急问他要400块钱,当时他也没钱,就问他妈妈要,然后他妈妈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然后我拿着他的卡去取的,这事距离现在都差不多两年了,请问还有效吗?

2000其实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只是我觉得他这样很恶心,情侣之间哪有女孩子不花男孩子点钱的。

我想问问我这样构成犯罪吗?

咨询者:fa434383福建
[咨询时间:2013-02-2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3-02-20 14:02
陈福猛
如果是赠与,不存在还钱的问题。
陈福猛律师【中国厦门律师】13606927210【QQ】617831997

回答

1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2-20 13:22
殷国丰
属于赠与,不能退了。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婚姻家庭方面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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