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六个月内不能为你执行完毕的,你可以到上级法院要求继续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魏县纸箱厂欠我纸款13000多元,我经魏县法院起诉后官司赢了,执行费也交了,可十多年了迟迟没有见到执行回的钱,问执行庭几次回答、见不到对方人让我自己留意对方行踪,看到后通知执行庭,可我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