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原配带人上门打小三,抢走小三小孩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73255什么是编号?

原配带人上门打小三,抢走小三小孩

原配带自己的两个姐姐上门打人,砸了房子,抢走孩子,请问这构成什么样的刑事责任?报案能立案吗?如果报案后对方告男人重婚罪,这两者之间有关联吗?

咨询者:fa434293广东
[咨询时间:2013-02-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20 08:32
魏国鹏
1、原配的行为构成故意破坏财产罪,报警后警方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2、男方没有登记结婚,不构成重婚罪,这和损坏财产罪是没有关联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升萍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724643928
积分:407
]
回答时间:2013-02-22 11:49
李升萍
有可能构成犯罪;可以报案;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有联系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