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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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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137什么是编号?

开荒地使用权

1990年3月,我家开荒了4亩多杂草丛生的减土地,2002年另一家的大哥说地是他家以前开荒过的要求种,双方协调之后,我家同意另一家的大哥种此地中的三间合1亩多地。

种了两年,不经营地里又长满了草,几乎没收粮食,我家要求要回其种的1亩多地,另一家大哥同意。

20多年来经过原告精心种地,原先的减地已经成为肥沃的土地。

2013年2月18号另一家要求种这4亩多地,我家不同意。

请问这地的使用权可以全部给我家吗。

补充说明:
请问如果归我家所有根据什么法律,请详细说明。谢谢
咨询者:fa434069河北
[咨询时间:2013-02-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2-19 10:11
闫建秋
协商解决为宜,可以找村委会调解。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3-02-19 10:40
邹伙发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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