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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共同买房后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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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3122什么是编号?

男女朋友共同买房后分手

我与女友交往后以结婚为前提共同购买房产,我把好地段的旧房子卖了,在郊区买了套新房,她出资15%,我出资85%。

现在她又突然提出分手,要求拿回全部购房款!我必须给她吗?怎样要求经济赔偿?

补充说明:
先谢谢各位解答的律师!但我觉得自己卖房买房经济损失非常大!主要是她如果一开始就说明不确定结婚我就不会换房了!而且我现在也给不起这15%,得贷款,这里面的利息很高!既然事情都是对方引起的,我觉得她必须负责,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问这十分合理吧?
咨询者:fa434047北京
[咨询时间:2013-02-19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3-02-19 08:44
李建成
您好,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谢瑛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13837195
积分:500
]
回答时间:2013-02-19 08:59
谢瑛
你女朋友可以主张要回其15%的出资。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2-19 10:07
牛国荣
你可以不给对方,你们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02-19 13:02
邢珂铭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出资给她所出资的全款没什么不妥。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3-02-19 13:59
岳建民
你应返还其全部出资。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2-19 21:55
刘子若
你需要返还对方的出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2-20 20:59
赵江涛
可以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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